| 狀態 | 已結案 | 填寫日期 | 2016-01-16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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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案件編號 | 10501160001 | 查報類別 | 水溝不通 |
| 主旨 | 豐安里-富岡段364地號土地前 | ||
| 內容 | 他人在我土地前排水溝舖設水泥 及廢棄物丟棄排水溝內 請進行拆除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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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照片 | |||
| 承辦科室 | 工務課 | ||
| 回覆 | 本案經本所於104年8月18日現場勘查,陳述地號前道路屬東44鄉道系統,經詢道路主管機關(臺東縣政府)同意由土地所有權人自行新建過路板橋,惟設置仍需符合交通設置規則相關規定辦理;另有關該排水溝內施工廢棄物,已另行通知所有權人(代理人)移除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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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回覆照片 | ||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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