狀態 | 已結案 | 填寫日期 | 2017-11-27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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案件編號 | 10611270001 | 查報類別 | 環境髒亂 |
主旨 | 四川路與綏遠路附近22°44'43.0 | ||
內容 | 22°44'43.0"N 121°06'20.4"E 22.745265, 121.105665 經常有人於夜間固定焚燒廢棄垃圾,汙染空氣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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照片 | |||
承辦科室 | 行政室 | ||
回覆 | 106年11月27日回覆 經查非本所權責,本所業於106年11月27日東市行字第1060038745號函轉臺東縣環境保護局依權責酌處。 106年12月1日回覆:
環保局已派員前往綏遠路三段與四川路二段交叉口稽查4次,分別摘述如下: (一)第1次:於106年10月11日10時55分前往,該處大排水溝角地遭棄置垃圾,因未發現行為人,已定位座標請地主限期改善。 (二)第2次:於106年10月26日21時5分會同里長及警方前往,該處仍有遭棄置垃圾情形,里長表示有發現行為人,將要求行為人改善。 (三)第3次:於106年10月27日11時10分會同里長及行為人,行為人表示願負清理責任並架設網格式圍籬避免該處再遭棄置,惟因土地管理權責尚未釐清,預定於106年12月6日會同相關機關會勘。 第4次:於106年10月27日15時5分會同里長確認該處垃圾以清除完成並針對行為人告發處分。 臺東縣環保局因尚未發現焚燒廢棄物情形,建議爾後若發現有違法焚燒廢棄物行為可敘明污染事實(行為人、時間、地點)及證據資料並提供個人基本資料向本局(環保局)檢舉,俾利查處作業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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回覆照片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