網路查報

狀態已結案 填寫日期2017-12-21
案件編號10612210001 查報類別環境髒亂
主旨在仁昌街於漢陽北路路口南側約30公尺。
內容

任意放置廢棄車輛及汽車零件於路上,造成環境髒。經查該車輛屬應回收廢物,依ˋ 應回收廢棄物回收處理業管理辦法ˊ,及ˋ 占用道路廢棄車輛認定基準及查報處理辦法ˊ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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承辦科室 行政室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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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06年12月22日回覆:

經查非本所權責,本所業已於106年12月22日東市行字第1060042149號函轉臺東縣環境保護局依權責酌處。

106年12月28日回覆:

您好:

有關陳情之事項,臺東縣環境保護局業於106年12月26日環稽字第1060033690號函覆本所,內容如下:

臺東縣環境保護局已於1061222日下午160分派員稽查,該路邊停放1輛墨綠色無牌車輛,外觀破損、門窗損壞、胎壓不足,經貼通知單辦理通知移置作業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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