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新增櫃位業於110年12月13日驗收完竣,一般民眾申辦晉塔事宜,依相關規定辦理。另前已先行晉塔於懷恩堂(第二納骨塔)2樓D區櫃位之申請者,請持「申請晉塔懷恩堂2摟D區切結書」於六個月期限內至殯葬所申辦(限一次、免收手續費)更換櫃位至該堂2摟新建一般櫃位區安置存放,逾時視同放棄上述權益,若事後欲再更換櫃位則依相關規定及收費標準辦理。
二、承上,辦理櫃位更換之收費原則係以現行收費標準「多退少補」方式辦理,如需補繳櫃位差價或退費時,依相關規定辦理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