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依據臺東縣政府112年9月21日府社救字第1120206857號函辦理)
為使弱勢民眾能將當月補助款用於維持其經濟生活,並配合中央政策自113年起調整本縣六項津貼撥付日期,自112年10月起試行調整本縣六項社福津貼(低收入戶家庭生活補助、低收入戶兒童生活補助及高中職生活補助、中老生活津貼、身障生活補助、弱勢兒少補助等)發放時間為當月款項於當月5日入帳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