• :::
  • 回首頁
  • 網站導覽
  • 字級
    • 大
    • 中
    • 小
  • 搜尋

臺東市公所全球資訊網 臺東市公所全球資訊網

  • 認識臺東
    • 細說台東
    • 歷史沿革
    • 轄區介紹
    • 觀光旅遊
  • 機關介紹
    • 市長專欄
    • 組織職掌
    • 施政目標
  • 訊息公告
    • 最新消息
    • 公告宣導
    • 活動訊息
    • 人事徵才
    • 施工訊息
    • 活動花絮
    • 影音專區
  • 便民服務
    • 網路查報
    • 常用服務電話
    • 里民服務
    • 網網相連
    • 常見問題及答覆
  • 業務專區
    • 民政與兵役業務
    • 財稅業務
    • 農林漁牧工商業務
    • 工程與都計業務
    • 社會福利業務
    • 原住民業務
    • 環境清潔業務
    • 公園路燈業務
    • 殯葬業務
    • 一般行政業務
    • 人事業務
    • 主計業務
    • 政風業務
    • 幼兒托育業務
  • 交流園地
    • 市長信箱
    • 陳情與建議
    • 市長臉書
    • 機關臉書
  • 資訊公開
    • 本所法規查詢
    • 申請閱覽抄錄複製檔案
    • 施政計畫報告
    • 統計年報
    • 預算決算公開
    • 市務會議
    • 防災資訊
    • 國小學區查詢
    • 火化查詢
    • 公共債務公開
    • 補助及利衝法公開專區
    • 政策宣導廣告預算執行
    • 出國報告專區

臺東縣臺東市公有廣告物管理辦法

  1. 首頁
  2. 資訊公開
  3. 本所法規查詢

資訊公開

  • 本所法規查詢
  • 申請閱覽抄錄複製檔案
  • 施政計畫報告
  • 統計年報
  • 預算決算公開
  • 市務會議
  • 防災資訊
  • 國小學區查詢
  • 火化查詢
  • 公共債務公開
  • 補助及利衝法公開專區
  • 政策宣導廣告預算執行
  • 出國報告專區
:::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
  • 發布日期 2014年07月10日
  • 發布單位 公管所
  • 瀏覽數 2

臺東縣臺東市公有廣告物管理辦法


 

中華民國103年7月10日東市行字第1030022215號函頒

第 一 條
 

臺東縣臺東市公所(以下簡稱本所)為有效管理市區道路路權內公有廣告物,特依據內政部營建署招牌廣告及樹立廣告管理辦法訂定本辦法。

第 二 條
 

申請設置非競選性廣告物,應檢具申請書及圖樣內容等相關文件,向本所提出申請後,由本所採公開方式辦理。

第 三 條
 

承租本所已設置完成廣告看板之許可規定:

一、申請者以自然人、法人或其他公司行號等為限,以作為廣告行銷宣傳用。

二、申請廣告看板位置係以本所已設置完成之板面為主。

三、申請人或申請單位應於使用前一個月提出申請,以利本所審查;不足一個月致本所審查作業不及時,本所得不予許可。

四、每座廣告看板出租張貼廣告以一年為限,期滿則需重新申請。

以上各項申請應提供相關聯絡人資料及電話,以利設置期間各事項之聯繫。

第 四 條
 

廣告紙之製作及維護等費用,由申請者自行負擔。

第 五 條
 

承租期間,申請者應主動定時巡查,如廣告看板有所損壞,申請者應立即改善。致使他人發生人身傷害、財產損失或因懸掛物破壞公物者,由申請者負法律及賠償、修復責任。

第 六 條
 

使用規費及保證金收費基準:

一、使用廣告看板之費用,以每年每座計新台幣貳萬元計,特殊需求者得提報計畫供本所審核。

二、每座需繳交保證金新台幣壹萬元整。

第 七 條
 

本所未設置之廣告看板處,經申請者提出設置計畫、地點,送交本所核可後,每座應繳納兩年之使用費及保證金。

第 八 條
 

廣告看板於許可期限屆滿次日二日內應自行清除完畢,並報請本所勘查屬實且未損壞該廣告看板及週遭相關設施,於三日內向本所申請無息退還保證金。若因損壞上開設施時,修復費用由所繳納之保證金中扣除之,倘有不足時由申請人或申請單位賠償之。申請人或申請單位逾期未清除時,本所將自行另訂時間撤除,其費用每座以伍佰元計並由保證金中扣除,相關之廣告紙將視同廢棄物清理,申請者不得異議。

第 九 條
 

本辦法各廣告物內容經本所審查無下列情形後始予許可:

一、妨礙市容觀瞻。

二、妨害公共秩序、善良風俗或造成社會不安。

三、違反法令規定。

第 十 條
 

廣告看板維修期間,本所得要求申請者停止張貼廣告使用。

第 十一 條
 

違反本辦法規定者,依相關法律規定處罰之。

第 十二 條
 

本辦法自發布日施行。

 

友善列印 回上頁 上一筆 下一筆
展開

認識臺東

  • 細說台東
  • 歷史沿革
  • 轄區介紹
  • 觀光旅遊

便民服務

  • 網路查報
  • 常用服務電話
  • 里民服務
  • 網網相連
  • 常見問題及答覆

業務專區

  • 民政與兵役業務
  • 財稅業務
  • 農林漁牧工商業務
  • 工程與都計業務
  • 社會福利業務
  • 原住民業務
  • 環境清潔業務
  • 公園路燈業務
  • 殯葬業務
  • 一般行政業務
  • 人事業務
  • 主計業務
  • 政風業務
  • 幼兒托育業務

交流園地

  • 市長信箱
  • 陳情與建議
  • 市長臉書
  • 機關臉書

資訊公開

  • 本所法規查詢
  • 申請閱覽抄錄複製檔案
  • 施政計畫報告
  • 統計年報
  • 預算決算公開
  • 市務會議
  • 防災資訊
  • 國小學區查詢
  • 火化查詢
  • 公共債務公開
  • 補助及利衝法公開專區
  • 政策宣導廣告預算執行
  • 出國報告專區
網站導覽 隱私權及資訊安全 政府網站資料開放宣告 市公所位置圖
頁尾Logo

公所地址: 95043臺東市博愛路365號 總機電話: (089)325301 市政信箱:ttcity@ttc.taitung.gov.tw

Copyright © 2026 臺東市公所. All rights reserved.
    
回標題 回標題