臺東縣臺東市公所公開徵求工作伙伴 上網日期:104年11月24日起至104年11月28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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機關 |
服務單位 |
職 稱 |
職務列等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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名額 |
臺東市公園路燈管理所 |
公管所 |
約僱人員 |
5等280薪點(33,348元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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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 |
資格條件 |
1.公管所約僱人員需具有專科以上土木工程或相關科系畢業,具有電腦操作及文書處理能力,積極主動,認真負責。 2.未具雙重或多重國籍,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、第28條、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、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不得任用為公務人員之情事者,且無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應迴避任用情事。 3.具公務機關約僱、職務代理、臨時員或相關工作經驗者尤佳。 4.本案僱用期限自104年12月16日起至105年高考三級考試及格人員分發報到止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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工作項目 |
辦理土木工程相關業務及其他臨時交辦事項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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內 容 |
請檢附下列資料: 1. □ 最高學歷畢業證書。 ※備註:書面證件經審查後不予退還,逕予歸檔或銷燬,如需退還請檢附回郵信封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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聯絡方式 |
1.收件人:臺東市公所 人事室課員 吳婉芬 聯絡電話:089-310239 3.請於信封正面註明應徵職務。 4.相關資料請於104年11月28日前於郵寄(已郵戳為憑)或親至送達本所,逾期恕不受理,合格者通知面談。 |
相關附件
檔案名稱 | 格式 | 檔案大小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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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5112411011601.doc | .doc |